本文作者:欢喜佛子

佛弟子是否可以吃香菜(昌善法师、法藏法师开示)

欢喜佛子 2021-05-07 440
目 录
  •   佛弟子是否可以吃香菜?(昌善法师开示)
  •   芫荽(香菜)到底能不能吃?(法藏法师开示)
  •   论芫荽(香菜)非属五辛(法藏法师撰著)
    •   前言
  •   佛陀禁食五辛之文据
    •   总说佛典中之五辛
    •   错解芫荽为五辛之原由
      •   一、明代道家的张冠李戴
      •   二、后人妄加经句
      •   三、音义错置
      •   四、今人解读错误
    •   依佛法辞书与《本草》等文献明其非五辛
    •   以植物学分类判其与五辛互不相属
    •   由主要化学成分知其非荤辛
    •   依发淫、生瞋作用之有无辨其非五辛
    •   从分子生物学观其不同五辛
    •   结 论

  •   佛弟子是否可以吃香菜?(昌善法师开示)


      问:法师好,请问佛弟子可以吃香菜吗?

      昌善法师回:《首楞严经》里说:“是五种辛,熟食发淫,生啖增恚”,什么意思呢?这五种植物,熟吃长淫心,生吃增怒意。生的熟的都吃,时间久了就是暴怒的色狼,后果很严重。更可怕的是常吃五辛“福德日消,长无利益,是食辛人,修三摩地,菩萨、天仙、十方善神,不来守护”,修的福报全漏了,白修,菩萨也不加持,护法神也不来守护,修啥也修不成。之所以很多人弄不清香菜到底能不能吃,是因为把“兴渠”当成了香菜,争论由此而起。

      第一、《佛祖统纪》(宋,志磐)卷 33: 兴渠,葱蒺也。生熟皆臭。叶如蔓菁,其臭如蒜。经音义云:‘生于阗国’。 应法师云:‘乌荼国人常食,即阿魏’。

      这段话有3个意思:1、气味口味接近蒜。2、新疆有(古于阗国)。3、印度人常吃(乌荼国,今印度境内),它的名字又叫“阿魏”(兴渠是梵语音译,阿魏则是波斯语angnyan的汉译)

      第二、唐代慈愍三藏慧日大师:

      “五辛此土唯有四:一蒜二韭三葱四薤,阙于兴渠。梵语稍讹,正云形具,余国不见,回至于阗方得见也。根粗如细蔓菁根而白,其臭如蒜。彼国人种取根食也。于时冬天到彼不见枝叶。薹荽非五辛,所食无罪。日亲见为验欤。”

      民国初,印光大在《文钞》 三编(下册)〈答善熏师问〉时即说到:

      “五荤,我国只有四,即葱韭薤蒜。薤,即小蒜。西域有兴渠,吾国无此一 种。有以芫荽(即香菜)为五荤之一者,乃外道所立耳。”大师的意思是,认为香菜是五辛之一,这是外道的说法儿。


      芫荽(香菜)到底能不能吃?(法藏法师开示)


      顺便讲一下,韭菜不可以吃,韭、葱、蒜五辛,就是腥味的那个不行,但是,芫荽没有腥味啊,它不是五辛,它可以吃。曾经有一阵子,还有人在那边讲说芫荽不能吃,我就很不愉快,我就公开讲说,这不能随便讲,我有写一篇论文(已刊出),完全证明出来说,为什么有那个腥味,就是硫化物。

      硫化物就是威尔刚的原料之一,威尔刚也不是拿来吃助性用的,不是,它就是心血管舒张用的,后来变成男生拿来吃的壮阳用,它一点都不壮阳,它只是造成心血管的松弛这样而已,这个就确实有一个腥味,那叫做五辛,只要是五辛的几乎都有硫化物。

      芫荽完全没有硫化物,不但这样,在中医书上就有写到,芫荽用来煮汤喝,可以顾肾脏、洗肾脏。

      当然了,有道场他是不用芫荽,但他不用的理由没话讲,他是认为说芫荽因为拿来生食,芫荽里有细菌较多,感觉吃下肚怕伤身,所以他不吃。这个就没话讲,这个说法就OK,他基于这个理由而不吃,那是他个人的一个健康理由,或者他个人的选择,那你不能说它是五辛所以不吃、不能吃,这不对!

      也有人也学戒持戒了啦,他没有去好好研究,然后人家这么一说,风吹一草动,他就吓了个半死,就跟着不吃了。那他又腊长啊,他一不吃人家也跟着他不吃,那话一传出来就是说“某某人都不吃,所以芫荽不能吃,因为他持戒……”。你这样不对!这可真麻烦了!

      你的行为让人家学习,而你的行为就已经决定了你的选择跟你的决定了,那人家问他说,真的芫荽不能吃吗?“就有人讲啊,我们最好就干脆就不要吃了……”。这个是很冬烘的,这是不负责任的,不可以这样!你是持戒的人,你的不吃就已经代表你的选择了。

      你要知道,饮食是一种文化,五辛不吃,是大乘文化当中很重要的一个概念,五辛不吃是这样。换句话说,你现在芫荽你也不吃,那无非你就是在说芫荽是五辛!你知道,中国佛教传入进来,从梁武帝之后,规定了五辛不能吃,因为随顺菩萨戒,也不能吃肉,从那个时候开始,中国汉传佛教的祖师,一路以来不吃荤、不吃腥,荤,就是五辛;腥,就是肉食,就不吃。

      唐朝的时候明白地说“芫荽非五辛”,换句话说,在唐朝的时候或许曾经有讨论过,芫荽到底是不是的问题,但是自从那位律师这么一讲之后,大家也清楚明白,汉传佛教一路就没有遮止芫荽,吃到现在。突然间,有南传人、藏传人跑出来跳出来,说芫荽不能吃,那你身为一个汉传的比丘,你就突然间你也跟着这样说,那我不要吃,你打脸所有的祖师吔!你把中国的所有祖师通通否定了呢!这是兹事体大的事情欸!这不能够这样乡愿!这不是你个人守你的戒,然后让所有的祖师通通背黑锅呐!你这样不是在持戒,这是你自己好而已!你为了保持你自己,你没有好好讨论清楚,你就为了有人说就不吃了!出家人不能这样打模糊仗。这样你让所有中国的祖师那把脸要往哪儿摆啊?!

      所以,我们有到素食店里头,他要是这么讲,我都直接跟他讲说“话不能这样说喔,你凭什么这样说,是哪一位师父说的?”中国祖师吃了两千年的芫荽,你现在比人家聪明,就说不能吃,那中国祖师多少个前仆后继,通通被你一句话就打脸,一句话就否定?!这是一个中国汉传佛教的颜面跟尊严问题欸!

      如果你到素食馆去,要去分别清楚,我一个人说没效果,你们要去讲清楚,你去说的时候,我的名字借你用,我不怕。因为我写过这样论文了,我现在要把它单独成一小本去印。我当时找居士帮忙,我连那个西医的药性都可以查得出来,里头完全没有所谓的硫化物的内容。

      这个饮食的事情,是一种文化也是一种尊严的问题,那不能随便,做一个出家人不能只光想自己而已,你站在一个历史的位置上啊,任何一个时期都是这样,尤其是做为纲领之人更不能如此。如果是一个小沙弥,他说他不吃没人理他;今天要是我法藏公开说我不吃,那意义就不一样了呐,那意义就不一样了,一定我深思熟虑过了,人家就会跟了。那这样的话,就代表我法藏否定了两千年来的古德的作为了呢,你说没有啊,我也没这样讲,这都是废话了,你的行为就已经这样表现了啊,将来历史就会这样写了啊,所以这个要厘清了。厘清当然不是说我喜欢我就要厘清,我们要去拿文献来谈,这个呢要懂。


      论芫荽(香菜)非属五辛(法藏法师撰著)

      前言

      中国汉传佛教长期以来,对五辛之所属食物为何,基本上皆有一定的共识, 同时也行之千年以上,在实行上与实修上皆无疑义。然而近年来,却有在华人素食餐饮中所常用之香菜(芫荽(音绥) Coriander Herb)也是属于五辛的说法出现。论者援引食五辛有种种过失之经文,将芫荽与五辛同列,从而宣称不得食芫荽(香菜)之论。此说一出,顿时在公众饮食当中造成对立与不安,也让人对古德之说法与作法产生疑惑,甚至让人因此对汉传佛教,及其所代表的清净素食文化与主张,产生了疑虑、信心动摇!

      问题不在于“要不要或能不能禁口腹”之欲,试想:南传与藏传佛教尚且不能断肉食,而华人佛教徒都能禁肉食千多年了,区区禁食香菜何难之有?问题在于:难道千多年来,古德都未曾注意到这个问题?都错认这个事实?传统的汉传佛教在饮食上不严谨吗?而事实是,大家香菜食用多年,并未有如经所说生瞋、发淫,乃至满身腥臭、身心浑钝的反应!因此唐代大德乃至民初印光大师,都斩钉截铁的告知佛教学人:芫荽非五辛。既然如此,何以今日我们却可冬烘地,在毫无详细考据的情况之下,只根据少数人的一、二私解,就认定芫荽为五辛,而让广大华人佛教群众的长期饮食习惯,就此“被检讨”、“被更改”甚至“被轻视”?

      因此,到底芫荽可不可食,已经不是一项个人单纯的习惯选择,或修行饮食改革而已,而是一项牵涉到整体汉传佛教饮食观、修行方式、饮食果报等等的重大问题!换言之,在五辛认定的问题上,甚至已涉及到整体汉传佛教的历史尊严问题,身为这一代汉传佛教继承者的我们,岂可轻易地在未有严谨讨论的前提下, 即人云亦云地说改就改?本文正是为了这个目的,乃分别就古来佛法典籍、医学著述,以及今人对于五辛及芫荽的物性、药理等之研究所得,分别阐明芫荽绝非五辛之事实,希望能给教内关心此事的同道,一个可资参考的依据。


      佛陀禁食五辛之文据

      关于“不食五辛”,佛法大小乘经、律中多处有明文记载,最常被引用的有如下经句,今略举之:

      《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》卷八云:

      是诸众生求三摩地,当断世间五种辛菜,是五种辛,熟食发淫,生啖增恚。如是世界食辛之人,纵能宣说十二部经,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,诸饿鬼等因彼食次,舐其唇吻常与鬼住,福德日销长无利益。是食辛人修三摩地,菩萨、天仙、十方善神不来守护,大力魔王得其方便,现作佛身来为说法,非毁禁戒赞淫怒痴,命终自为魔王眷属,受魔福尽堕无间狱。阿难!修菩提者永断五辛,是则名为第一增进修行渐次。”(T19, no. 945, p. 141, c4-13)

      《梵网经》卷二云:

      若佛子,不得食五辛。大蒜、革葱、慈葱、兰葱、兴蕖,是五种一切食中不得食。若故食者,犯轻垢罪。(T24, no. 1484, p. 1005, b14-16)

      《大般涅槃经》卷十一〈圣行品 十九〉云:

      不食肉、不饮酒。五辛荤物,悉不食之。是故其身无有臭秽,常为诸天一切世人恭敬供养尊重赞叹。(T12, no. 375, p. 674, b15-18)

      《地藏菩萨本愿经》卷二〈见闻利益品 十二〉云:

      服水既毕,慎五辛、酒肉、邪淫、妄语,及诸杀害,一七日,或三七日。是善男子、善女人,于睡梦中,具见地藏菩萨现无边身,于是人处授灌顶水。(T13, no. 412, p. 788, b23-26)


      总说佛典中之五辛

      所谓的五辛,经、论所言大抵一致,即大蒜、革葱(茖葱)、慈葱、兰葱与 兴渠。如《梵网经》卷二云: 

      不得食五辛。大蒜、革葱、慈葱、兰葱、兴蕖,是五种一切食中不得食。

      (T24, no. 1484, p. 1005, b14-15)

      《四分律名义标释》(明 弘赞辑)卷二十:

      五辛者:一葱、二薤、三韭、四蒜、五兴渠。兴渠者,梵音稍讹正云形具,此方本无。惟慈悯三藏,自西域归至于阗,方见。余国不睹。其根粗如细蔓菁,根而白,臭如蒜。彼国人种取根食之。时三藏冬到彼国,(故)不见其枝叶。韭,言九。薤,音械。(X44, no. 744, p. 555, a22-b1 // Z 1:70, p. 351, c6-9 // R70, p. 702, a6-9)

      《净心诫观法发真钞》(宋 允堪述)卷三云:

      五辛谓:胡葱(大萩)、茖葱(韭也)、韭葱(葱也)、兰葱(薤也)、兴渠(应 法师云:乌奈婆他那国比方相传云芸苔,非也。又亦云形具,正云兴宜。是树汁似桃脂状,酿于犊子肚中,作过为阿魏是也)。此五性热气荤,不利修行。(X59, no. 1096, p. 559, c24-p. 560, a3 // Z 2:10, p. 198, b12-15 // R105, p. 395, b12-15)

      此中五辛之大蒜,梵语 lasuna,即是蒜、葫、葫菱、家蒜。革葱(茖葱), 梵语 palaNdu,即是(韭,音九)、山葱、革山葱、小根菜。慈葱,梵 latarka,乃 葱之正名,即、胡葱、[卄/糾]葱、春葱。兰葱 ,梵语 grnjana ,即小蒜、家葱、、 (音械)、野生等。以上各经、论说法基本一致,且中土亦有出产,所以并无疑 义。唯“兴渠”一物为何?因是古代中土所无,所以古来有多种说法。如:

      《佛本行集经》卷二十四〈精进苦行品 二十九〉:

      (菩萨乞食时)或食内有兴渠臭熏诸辛味等,亦不从受。(T03, no. 190, p. 766, a8-9)

      《梵网经菩萨戒本疏》(唐,法藏)卷四:

      有说江南有,叶似野蒜草,根茎似韭,亦名[卄/考]咾子,无子,北地所无也。又释其阿魏药梵语名兴渠,将谓是此辛臭物之苗叶。(T40, no. 1813, p. 637, a7-10)

      《菩萨戒本疏》(唐,新罗义寂)卷 2:

      岭南生兴渠,形似倭韭气味似蒜。(T40, no. 1814, p. 672, a21-23)

      《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》(宋,元照)卷一:

      五辛者荤菜也,荤谓臭气。(T40, no. 1805, p. 171, c5-6)

      又云:

      五辛者,荤菜也(荤谓臭气。一葱、二薤、三韭、四蒜、五兴渠)。(T40, no. 1805, p. 171, c5-6)

      卷 3 又云:

      兴渠根如萝卜(T40, no. 1805, p. 378, b19)

      《请观音经疏阐义钞》(宋,智圆)卷 4:

      兴渠者,应法师云:梵音讹也,应云兴宜。慈闵云:根形如萝卜,出土辛臭。慈闵冬到彼土不见其苗。此五物辛而复荤故。经云。五辛能荤。有辛而不荤者,如姜芥之属。则非所制。苍颉篇云。荤辛菜也。凡物辛臭者皆曰荤。……今约理解乃以辣味逼迫于舌。……荤气经宿犹存。”(T39, no. 1801, p. 997, b9-17)

      《佛祖统纪》(宋,志磐)卷 33:

      兴渠,葱蒺也。生熟皆臭。叶如蔓菁,其臭如蒜。经音义云:“生于阗国”。 应法师云:“乌荼国人常食,即阿魏”(T49, no. 2035, p. 323, a6-7)

      《宋高僧传》〈唐,洛阳罔极寺慧日传〉(宋,赞宁等撰)卷 29:

      兴渠人多说不同,或云薹、胡荽或云阿魏。唯净土集中别行书出云:五辛 此土唯有四,一蒜、二韭、三葱、四薤,阙于兴渠。梵语稍讹,正云形具, 余国不见,回至于阗方得见也。根粗如细蔓,菁根而白,其臭如蒜。彼国人种取根食也,于时冬天到彼不见枝叶。(芸)薹、(胡)荽非五辛,所食无罪。(慧)日亲见为验欤。(T50, no. 2061, p. 890, b27-c4)

      《三藏法数》(明‧一如等集注)云:

      兴渠者,叶如蔓菁,根如萝卜,生熟皆臭如蒜。出于阗国,华夏不产,故不翻也。

      以上是唐、宋、明三代对于兴渠之气味与外型的描述,看法基本是一致的,总不外是:出土辛臭、生熟皆腥臭如蒜、辣味逼迫于舌、荤气经宿犹存;叶似野蒜草(蔓菁)、根如萝卜、菁根而白、茎根似韭。此皆与今日的所谓芫荽,无论就根、茎、叶外型或气味等皆不相同!唐朝时的 慧日大师,甚至还直说:(芸)薹、(胡)荽非五辛,所食无罪!这是存在于唐朝,明确说明“胡荽(芫荽)”非五辛的最早文据!


      错解芫荽为五辛之原由

      一、明代道家的张冠李戴

      因为明代之道教直接将“胡荽”错误的取代“兴渠”之名,并将之列为道教的“五荤菜”。所以明代之重要医药书《本草纲目》(李时珍,1518-1593)菜部乃云:

      练形家以小蒜、大蒜、韭、芸苔、胡荽为五荤,道家以韭、薤、蒜、芸苔、 胡荽为五荤。

      此书根据练形家与道家的说法,直接将胡荽取代兴渠,而列为练形家与道家的“五荤(辛)”!(注意:这是引用练形家与道家等的说法,而非《本草纲目》本身的见解)至于什么是练形家与道家的所谓“胡荽”呢?可视为《本草纲目》 的注解书之《本草备要补注》(清代)则直接点名,即是佛家的所谓“兴渠”! 如彼文云:

      《楞严经》曰五荤熟食发淫,生啖增恚。故释氏解之,释家以大蒜、小蒜、 兴渠、慈葱、茖葱,为五荤。慈葱,冬葱也。茖葱,山葱也。兴渠,西域菜,即中国之荽(音“虽”)。

      此文将“兴渠”看作是西域菜,并根据《本草纲目》的说法,进一步张冠李戴地“推论”此即中国之“(芫)荽”。

      其实在明朝以前(见前引文),胡荽并非指经上所言的“兴渠”,但却先被 《本草纲目》依道家与练形家之说法,用“胡荽”取代兴渠,接著于《本草备要补注》中,更进一步推论为此兴渠即是张骞使西域所得的“荽”菜。而中国出产之荽,其“荽”所指为何?《康熙辞典》正是解释为胡荽、香菜或芫荽,亦注其为“张骞使西域得胡荽”。如此一来,原来在明朝以前,真正五辛之一的“兴渠”是没有“胡荽”之名的,而今却被明、清两代的医学书根据练形家与道家的说法,先后推论成“兴渠就是胡荽”。再清代之辞书又解释芫荽就是胡荽之后(今日的百科全书亦有把芫荽的别名称为“胡荽”的),结果“因为芫荽就是胡荽、胡荽即是兴渠、兴渠正是五辛”,所以“芫荽是五辛不得食”的错误知见就此产生了!也因此才造成近来教界有少数人,对于芫荽(香菜)这类食物避之唯恐不及的现 像。    

      然而,此一道家的谬误,明朝的弘赞律师即有明文破斥,这也是早在明代 以来即已存在的,破斥道家说胡荽(芫荽)是五辛之谬误的最直接文据!如《梵网经菩萨戒略疏》卷 4 云:

      兴渠,是梵语,亦云兴宜,此云少,此方无有。叶似芜菁,根似萝卜。冬则苗叶俱落,出土辛臭。凡是荤辛臭者,皆不得食。道家以芸薹、胡荽为荤,非也。(X38, no. 695, p. 722, a8-10 // Z 1:60, p. 412, d18-p. 413, a2 // R60, p. 824, b18-p. 825, a2)

      此文明白地分辨了兴渠的形象为“叶似芜菁,根似萝卜”,这是与今日的芫荽绝不相同的。而文末更明白的点出道家所说之谬:“道家以芸薹、胡荽为荤,非也”!

      关于这点,民初  印光大师也同样认定是后代道家所妄立,如大师在《文钞》 三编,下册,〈答善熏师问〉时即说到:

      五荤,我国只有四,即葱韭薤蒜。薤,即小蒜。西域有兴渠,吾国无此一 种。有以芫荽为五荤之一者,乃外道所立耳。

      而素来与道教关系甚密的部分西藏修道士,在与道士交流、参考后,不明就里的也跟着道士将“胡荽”列为五辛,并画为图像(藏地严寒不产胡荽,故需作画辨认),再于今日传回汉地。然后在“有图有真相”的错觉下,看到的人就信誓旦旦地大力提倡起“芫荽是五辛”之说了。可以说,明代练形家、道家将芫荽错指为兴渠的张冠李戴之谬误,在沉寂了数百年之后,到了近几年,经由藏地又传回了汉传佛教的化区!


      二、后人妄加经句

      此外,确实也有部分汉文经典明文写著「胡荽”不得食的文据,如:《大方广菩萨藏经中文殊师利根本一字陀罗尼经》卷 1 云:

      诸善男子若欲经过师子虎狼毒蛇怨贼一切险难之处。当须净其身心。不得近诸女人及吃一切五辛酒肉芸薹胡荽。于诸众生起大悲想。至心诵咒咒之四十九遍。而诸怨恶自然退散。(T20, no. 1181, p. 781, a2-6)

      此中虽出现“芸薹、胡荽”之句,但经比对发现,之前经文已说“吃一切五辛、酒肉”,而芸薹、胡荽既是五辛,已包含在前句中,何须另提?这是第一个疑点。其次,考察宋、元、明、甲等版本,发现皆无此“芸薹、胡荽”之句,这显系后人所加,这是第二个疑点。而且,单独明文说此二者为“不可食”,乃是诸经中的孤例,这是第三个疑点。有以上三个疑点并存,因此此文并不足作为采信之实据!


      三、音义错置

      再者,此“胡荽”,虽在清代所编辑的《康熙辞典》中被解释为即是香菜或芫荽,但在佛法辞书的解释,却是认为此“胡荽”乃是“胡菱(音凌)”的异字,亦即“胡荽”所指为“大蒜”(胡菱即大蒜,见前第三节所述),而非指后世所说的“芫荽”。如《一切经音义》卷五十八云:

      胡菱,又作[卄/綏]、荾、荽,三形同,私佳反韵。略云胡荾。(T54, no. 2128, p. 694, b10)


      四、今人解读错误

      另外近来在网路上也有人引藏经,论说“胡荽”不得食的文章,如大陆“学佛网”所收录的一篇名为〈为什么不能吃香菜?〉之文(台湾的某些社群网站也都引用此段经文,始作俑者待考),就引《敦煌石室写经题记与敦煌杂录》的文句(其实是《大正藏》古逸部中,译者不详的《诸经要略文》卷一,但其引文比对藏经有诸多讹误,今一并改之)云:

      谨检大小乘经,食“胡葰菜”得恶趣报。《大顺经》云:食此菜者所生之处不得闻经佛法。《华报经》云:食此菜者生生之处不睹诸佛被八增疾。《天畔经》云:若误食此菜不生悔。长劫处阿鼻地狱无有出期。若故食者不通忏悔。《大集经》云:此菜者是天魔波旬变身作千年媚狐尿处因生此菜,食者能灭道。……世间一切罪极不过五逆、盗常住物,此不通忏悔。若对吃胡葰人,五逆、盗常住僧物人,吾即能救,吃胡葰菜人自业深重厚,吾不能救也。《菩萨戒经》中兰葱是也,食者结业罪。(T85, no. 2821, p. 1205, b9-20)

      关于上文之解读,关键在于末两句:“《菩萨戒经》中兰葱是也,食者结业罪。”此乃指出:引文中所谓的“胡葰菜”,指的正是梵网《菩萨戒经》中所说的“兰葱”是也,根本不是该文所指的“香菜”! 该文作者显然未能正确解读引文之关键文意而再次地张冠李戴,还以一副老成说道者的姿态,说什么“学佛人鸡鸭鱼肉都舍得不吃,一口香菜还有什么舍不了的呢?再说贪着滋味也是罪过呀。”之类道貌岸然、似是而非的话,既完全错导了读者的认知,更让人感到啼笑皆非!

      综合以上四点错误,所以才有今日的所谓“芫荽是五辛,不得食”的说法。


      依佛法辞书与《本草》等文献明其非五辛

      事实上,《本草备要》一书可说是清代汪昂对明代《本草纲目》这本医药巨著的精简暨补注版,其正确度有待考据。更甚者,岂可以一般性之文字辞书即做最终之认定,而否定中国汉传佛教自古以来对“兴渠”为何物的认知?其实,早在唐朝时,即有佛教专属的辞书,对兴渠之名义有明确的描述,如

      《一切经音义》(唐‧慧琳)卷 45:

      兴渠,梵语阿魏药也。(T54, no. 2128, p. 607, b5)

      又云:

      此是树汁(《翻译名义集》卷 3 云:似桃胶),西国取之以置食中,今有阿魏药是也。(T54, no. 2128, p. 750, b5)

      此外,《本草纲目》也同样认定兴渠即是“阿魏药”,在其〈菜部〉中的蒜, 如是云:

      佛家以大蒜、小蒜、慈葱、兰葱、兴渠为五荤。兴渠,即阿魏也。 虽各不同,然皆辛熏之物,生食增恚,熟食发淫,有损性灵,故绝之也。

      以上引文亦举出兴渠乃中药材当中的“阿魏”,显然与该书清代的注释书有别!而阿魏在《本草备要》中又有“出西番,木脂熬成,极臭”之语,及其补注亦云:“人多以胡蒜白膺之”,既然多以胡蒜白取代阿魏。可见“阿魏”才是比较符合葱蒜一类之五辛,也可视为即是经典中所言“兴渠”的提炼物,既言其“木脂熬成,极臭”,也根本与草本的芫荽大不相同!而这也是权威的中国明代医药典籍《本草纲目》所认定的。

      以上是就古来经典文献的记载,经比对整理而说明芫荽非五辛之理。然而古代碍于交通、语言等隔阂,以及对植物名称、药性的定义与研究不是很严谨之 故,有时仍不免有讹传或混淆的情况发生。以下将更以现代植物学在各个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,进行比较分析,以进一步的论证“芫荽非五辛”之事实。


      以植物学分类判其与五辛互不相属

      首先,从植物学之分类而言,葱、蒜、韭、薤一类,皆属葱科(旧属百合科) 葱属之植物( Allium ) ,但芫荽却是伞形科(伞形科 Apiaceae ) 芫荽属。根据百科全书的说明:芫荽原产于地中海沿岸,常以嫩叶作调料蔬菜食用。埃及于西元前 3~前 2 世纪曾以此为供品。汉代张骞出使西域时引入中国,8~12 世纪传入日本。现中国南、北与台湾都有栽培。根白色,主根稍粗,侧根发生不规则。由此不同分属的两类来看,芫荽不属五辛也是很明显的。    

      此外,中华民国行政院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,(网路)询答系统的“常见问答”

      (http://faq.fda.gov.tw/Search/Detail.aspx?id=448 )中,对于目前民间所食用的五辛,亦有如下明确的答覆:

      问:何谓植物五辛(葱、蒜、韭、荞及兴渠)请再详述?

      答:

      (1)葱:含青葱、红葱、革葱、慈葱、兰葱、薤。     

      (2) 蒜:含大蒜、蒜苗。

      (3)韭:含韭菜、韭黄、韭菜花。 

      (4) 荞:即为蕗荞(即薤)。     

      (5) 兴渠:即为洋葱。   

      此中,已明确的指出,“兴渠即为洋葱”的事实!


      由主要化学成分知其非荤辛

      据现代化学成分研究,蒜之臭味来源为其共同成分中的大蒜素(Allicin),又名蒜辣素;蒜素;学名为二烯丙基二硫-氧[S]化合物,是从葱科葱属植物大蒜的鳞茎中提取的一种有机硫化合物,也存在于洋葱和其他葱科植物中。

      气味来源提取主成分

      蒜

      蒜素(二烯丙基硫代亚磺酸酯)、二丙烯基硫化物(dially sulfide, DAS)、二丙烯基二硫化物(diallyl disulfide, DADS) 、二丙烯基三硫化物(dially trisulfide, DAT)、丙烯 基二硫醚(methyl allyl disulfide)、丙烯基三硫醚( methyl allyl trisulfide)

      薤

      二甲基三硫化物(dimethyl trisulfide), 甲基丙基三硫化物 (methylpropyl trisulfide),甲基丙基二硫化物 (methylpropyl disulfide),丙基异丙基二硫化物 (propylisopropyl disulfide),甲基烯丙基三硫化物 (methylallyl trisulfide)二甲基二硫化物(dimethyl disulfide)

      葱

      二烯丙基硫醚、蒜素

      韭

      甲基烯丙基二硫化物(methyl allyl sisulfide),二甲基二硫 化物(dimethyl disulfide), 2-丙烯基(烯丙基)二硫化物 [2-propenyl(allyl)disulfide]

      阿魏

      (R)-仲丁基 1-丙烯基二硫醚[(R) -2-butyl1-propenyldisulfide],1(1-甲硫基丙基)1-丙烯基二 硫醚[1(1-methylthiopropyl)1-propenyl disulfide],仲丁基 3-甲硫基烯丙基二硫醚(2-butyl 3-methylthioa llyldisulfide), 二甲基三硫醚(dimethyl trisulfide)

      芫荽

      正癸醛(decanal),壬醛(nonanal)和芳樟醇(linalool)、 芫荽异香豆精(coriandrin),二氢芫菜异香豆精 (dihydrocoriandrin),芫荽异香豆酮(coriandrone)A、B。

      注:以上化学成分资料皆来自网路,非笔者实验室亲自检验。

      由上可知,这些植物的气味成分,除了芫荽是来自醛及酮类化合物外,其余蒜葱、韭薤、兴渠的臭味成分,皆来自有腥臭味的“二硫化物”,故知芫荽与其他五者之不同也是很明显的。


      依发淫、生瞋作用之有无辨其非五辛

      关于《楞严经》云“熟食发淫,生啖增恚”,是否为五辛中共同成分所为,则须先定义“发淫”与“瞋恚”在人体生理学上如何运作?例如是否是刺激交感神经兴奋?或是肾上腺素分泌? 甚至所谓“女性发淫”是否是指促进动情激素分泌?而男性是否是指增加阴茎海绵体的血流量?另外,人类心理变化牵涉到人体生理化学作用的层面甚广,恐怕不是五辛当中单一或数种化合物可以验证,笔者姑且由中医药文献上针对这六种植物的功效做一比较。

      [img]http://s1.sinaimg.cn/large/001tmOaJzy7hk97Nn2424[/img]

      由上表可知,葱韭的种子可治阳痿,而韭更有补肾阳的作用!此外,葱、薤等皆有通阳(在中医学,通阳乃指身体热能可交通上下、内外)之功能,大蒜、阿魏可杀虫,葱可驱虫,而大蒜与韭多食皆有昏神之弊。 此六者唯一共同处为性味皆是辛温,但姜、芥等也属辛温之性,所谓“有辛而不荤者,如姜、芥之属。则非所制。”(见前引),因此可知并非辛温之性的食物皆不得食。再依药理功效而言,芫荽也仅发汗这点与葱稍同,但这也还远不及可食用的“姜、芥”之发汗效果,此外就根本没有所谓的“发淫”之功能了,依此种种不同的“功效”看,将芫荽与五辛相提并论是非常不恰当的!


      从分子生物学观其不同五辛

      芫荽从其文献、功效、成分当中看来,皆不属于五辛之类已如上文所述可知。

      今再根据中华民国卫生署,于民国98年10月署授食字第0981800389号公告的蒜、韭、荞(即薤)、葱、洋葱成分检验方法(见网路附图:

      http://service.taftw.org.tw/service/upload/press/281/F268%E9%99%84%E4%BB%B6R20090687.pdf )之公告中,提示利用这五辛中各自所含有的不同标的基因(rRNA),去检测食品中是否含这五辛成分。其中根本将“芫荽”之检验摒除在外!由此亦可见,在国家最高阶的食品认证机制中,也根本不认为“芫荽”是五辛之属。


      结  论

      如前所述,华人汉传佛教千多年来所推行的优良素食文化中,对于“五辛” 之认定,无论是典籍记载,或古德相传,都是非常严谨而清晰的。在可食与不可食之间,千多年来也有很明确的分辨,并且已形成重要的华人饮食文化之一部份。 改与不改,绝非“个人私事”,这甚至是牵涉整体汉传佛教尊严的重要大事!若真有不当,改进当然没问题,但身为出家人,尤其在教内渐渐具有指标意义的住持大德,岂可在毫不考据的情况下,就只为了“怕别人说话”或“宁可不吃以免犯错”的看似小心,其实是不负责任(让无知者也惶恐仿效)之作法,而让可能是错误的饮食知见,被有样学样的流传于后代?这在行为上固然是一种不实事求是,只求个人明哲保身的处事(世)态度,但同时也反应出其对汉传佛教的无知、缺乏信心,乃至不思有以承担及捍卫的心态,这亦正是今日部份汉传佛教徒的潜在心态。因此,为了整体汉传佛教的住持与弘扬着想,我们于此课题绝不能不有所谨慎与警觉。  

      庆幸的是,经由本文在佛典经、疏文献与现代相关食品资讯的整合理解下,透过几个重要且根本论据的提出,我们可以肯定的说,华人汉传佛教千多年来所食用的芫荽(香菜)并非五辛!希望本文的提出,足以让世界各地广大的佛弟子们,对汉传佛教保持信心,同时在日后香菜的食用上,也能感到安心了。    

      最后,还要感谢僧伽林佛法翻译班学员,因为有你们的协助收集资料,才使得本文得以有更好的现代科学文献之说服力。

      佛历二五五七年 结夏中初稿

      佛历二五六一年 佛诞日润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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